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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《无棣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》有关规定,为加强医疗卫生队伍建设,提高医疗技术水平,经研究决定:为县乡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考录用卫生专业技术人员,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招考名额、岗位、范围及要求
1.招考名额、岗位
县乡共招考录用37人。分医疗、护理、药剂三个专业,其中医疗23人,护理12人,药剂2人。
2.报考范围及要求
国家承认大专以上学历的无棣籍往届卫生专业毕业生,年龄不超过35周岁(1973年4月1日后出生)。实录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不得低于1:3,若报名人数低于录取人数的3倍,则相应减少录取人数。 在编在职人员不在报考范围,凡受党纪政纪处分、治安处罚和被追究刑事责任者,不得参加报考。
二、报名时间、地点和要求
1.报名时间、地点
报名时间为2008年4月7日--11日。报名地点为无棣县人事局考试中心(无棣县人才大厦一楼,县计划生育局对过)。
2.报名要求
凡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,持本人居民身份证、户口本、毕业证、报到证、省级优秀毕业生证书、执业证书,到县人事局考试中心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。报名时交纳报名费160元,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2张。
三、考试内容、时间和地点
1.考试内容分为医疗、护理、药剂各专业基础理论和常规实用技术。
2.本次考试为闭卷考试,时间为120分钟。
3.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。
四、方法步骤和计分办法
按照笔试、面试、公示、体检实施程序依次进行。
1.笔试:笔试采取外地出题、外地阅卷的办法。笔试成绩占60%,其中省级优秀毕业生在笔试百分制中加5分,根据笔试成绩按专业录用人数1:2的比例,确定面试人选。
2.面试:聘请外地专家组成评审小组进行评审计分,面试成绩占40%,其中取得执业资格人员加3分,取得助理执业资格人员加2分。
3.公示:按笔试、面试、加分三项总分排出名次,各项成绩均张榜公示,公示时间为3天。
4.体检:录用前,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,统一组织拟录人员到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。
五、录用
根据所报考专业,按县直、乡镇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用。如遇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,按专业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。
六、组织实施
招考录用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,由县委组织部、县人事局、县监察局、县卫生局共同组织实施,同时对资格审查、笔试、面试、加分、公示、体检、录用等方面,实行全程监督,确保招录工作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。 联系电话:13685430367
中共无棣县委组织部
无棣县人事局
无棣县监察局
无棣县卫生局
二〇〇八年四月二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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